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百戶科技型企業深化市場化改革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專項行動方案》

日期:22.06.1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提出的深化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等要求,近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百戶科技型企業深化市場化改革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從指導思想、行動內容、組織實施、工作保障等四個方麵作出部署。

  《專項行動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麵領導、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前提,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重點推動部分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科技型子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場化選人用人、強化激勵約束等方麵探索創新、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國有科技型企業改革樣板和自主創新尖兵。

  《專項行動方案》明確提出五方麵內容。在完善公司治理體製機製方麵,提出加快推動科技型企業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配強;健全董事選聘、管理、考核、評價、退出等機製,提高董事會科學決策水平;全麵落實科技型企業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在健全市場化選人用人機製方麵,提出科技型企業全麵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製和契約化管理,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製度。在強化市場化激勵約束機製方麵,提出科技型企業工資總額可以實行單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團公司工資總額預算基數、不與集團公司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大力推行股權激勵、分紅激勵、員工持股、超額利潤分享、虛擬股權、骨幹員工跟投等中長期激勵方式。在激發科技創新動能方麵,提出充分發揮科技型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創新能力強的科技人才隊伍;支持和帶動其他大中小企業和各類主體實現融通創新等。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方麵,提出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結合起來,支持董事會、經理層依法履職;探索不同所有製結構的科技型企業黨組織更好發揮作用,推動黨的建設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按照盡職免責原則,建立健全科技型企業容錯糾錯機製等。

  《專項行動方案》對遴選確定企業的範圍和標準、組織實施流程、政策指導、跟蹤督導及宣傳推廣等工作作出具體要求。